秦汉与罗马:评较中西的皇朝帝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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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圣王典范的腐化作用

欧阳莹之

“美德还是腐败?”的辩论

“孟子道性善,言必称尧舜”[1]。儒家的道德修养讲究体验,教化多凭圣贤君子的楷模,以及楷模行为所呈露的“天理”。尧舜圣王是儒家的最高的典范,“尧舜之道”成为至善的同义词,在道德上和政治上皆重要无比。尧舜榜样所表率的是什么样的政治道德?
孔子曰:“舜其大孝也与。”孟子曰:“尧舜之道,孝弟而已矣。”[2]
孝悌的视野,在个人道德是微观,在政治道德更微乎其微。亲情无疑是道德的必要因素之一,但即使个人处世也不足够,别说治理人民了。荀子就反对:“入孝出弟,人之小行也……。从道不从君,从义不从父,人之大行也。”[3] 这等抗议不减尧舜的道德权威。《孝经》引孔子曰:“明王之以孝治天下”[4]。历代皇朝中,至少汉朝明倡“以孝治国”,皇帝的谥号都用“孝”字,可见影响之深远。清末慈禧太后能够这样专权,就得力不少于儒家的孝治意念。
战国时代,“尧舜之道,孝弟而已矣”的思想尚未成为教条。孟子的弟子桃应、万章对它诘难,引出〈孟子论舜〉几章。孟子称誉舜的二件事:一为掩护杀人犯的父亲而弃位潜逃,二提拔邪恶的弟弟治理人民以及封赏他,儒家道统一贯奉为“人情天理,于是为至”的美德巅峰。然而,也有人像桃应、万章般不同意。北宋时,不入道统的司马光写〈疑孟〉,认为舜“为伪以欺天下”。类似的观点历来不少[5]。二十一世纪初,哲学家刘清平批评舜的典范,说舜徇情枉法,任人唯亲;孟子交口赞颂,其实是鼓励腐败。历史上、以至今天的腐败风气,儒家的教化思想应该承担一些责任[6]。
刘清平的批评使羣儒哗然,蜂起围剿,指控他“栽赃陷害,糟蹋圣贤,糟蹋自家传统精神”,用现代的西方法律判断古代的中国文化。卫道者重申道统之说,坚持腐败风气与儒家无关[7]。一场儒家伦理大论战遂之而起。
腐 败的因素很多,当然不能全怪儒家。然而,儒家思想是否全然无咎?说儒家与腐败无关是否有亏道德的推卸责任?二千多年来儒家独专,掌权掌教化,其影响深入社 会,塑造“百姓日用而不自知”的民风民情,皆是卫道者一贯强调的。有没有可能像他们所称,儒家的影响全善,是传统一切正面价值之源,但与一切负面价值绝 缘?
舜在信史之前,比甲骨文出现早了差不多一千年。关于他的历史真相早已湮灭。战国时,韩非已埋怨传说纷纭,皆不可考[8]。我们熟悉的圣王形象,其实是一滴历史加一杯传说加一瓶理想[9]。传说所反映的背景,是战国时的情况。“尧舜之道”是儒家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具体表现。论战的对象不是历史上的舜,而是孟子赞誉的舜、儒家理想的典范圣王。争辩的不是史实,而是儒家道德教化的取向。在孟子描述中,舜的处境困难。他的行为有缺憾,或情有可原。论战的中心道德问题是,把他的行为奉为完美德行,举为教化的楷模,以偏盖全,不容批评,是否粉饰缺德、滋养腐败?
本 文详细分析引争论的舜典范行为。立论是:亲亲温情和家庭组织普世皆然,可谓是伦理道德的必须成分。在儒家思想扎根的西周以及春秋,是宗法封建时代,血缘统 治,家国不分,上下尊卑,等级森严,“公”的意思只是公侯的家室。在这特殊的历史情形下,亲亲尊尊的感情与社会政治的秩序桴鼓相应,形成一套足以应付那时 现实的道德规范。
到了战国,孟子时代,人口膨胀,经济起飞,政治规模、社会复杂剧升,宗法封建崩坏。在庞大复杂的社会中,亲情以及它的简单延续是否足够维持社会秩序?答是,答否,指向单轨、多维两种发展道德的道路。
多 维伦理紧扣现实,认为必须扩大道德的视野和思维空间,创发宏观的“公”意义,在私人感情之外开辟社会公义,就像在长度之外开辟高度。冷静的理性创发普遍公 平的道德概念,用它们分析现实情景,辅导亲亲尊尊的温情。涵括亲情公义、感情理性的宏观视野,开拓解决复杂道德问题的思维余地。公义思想在战国时萌芽。别 说墨家法家了,即使儒家,也可见于桃应、万章的言论,以及湖北郭店新出土的战国早期竹简。
单轨伦理认为,不需像多维伦理般创发新的理性概念、在“质”上改进,只需在“量”上加大,用旧有概念,简单地伸延家庭的模式,引申孝子为忠臣,以亲亲尊尊的脉脉温情规范一切就成。即如孟子曰:“人人亲其亲、长其长,而天下平”[10]。 这种伦理以内心感情为主宰,一厢情愿,漠视世事困难。儒家道统贬斥公平理念,把等差温情的单轨思维发展成一套玄奥隐晦的形而上学说,内在封闭,构成美丽但 脱离现实的理想主义。道统满口“绝对普遍”,“永恒常道”等大名词,自誉独得“天理”。然而细看内容,则见它其实坐井观天,概念贫乏,无法思考复杂的道德 问题、处理纷乱的社会现实,却又自是自大,以偏盖全,强力打压异见,使公义的萌芽枯萎,以致偏狭局促的小天地成为滋养腐败的温床。

舜为亲情舍弃公义与王位

生我所欲也,义亦我所欲也,亲情亦我所欲也,权贵亦我所欲也。四者不可俱得,我应该怎么取舍?
春秋时,石奢遇上这困境,舍生以全义与情[11]。舜面临类似的困境,但抉择迥然不同。孟子怎样捧举舜为道德典范?
相传舜的父亲瞽瞍和弟弟象皆是作恶多端的坏蛋,有心加害他,但他始终孝顺亲爱。后来受尧禅让,作了天子。
 
桃应问:“舜是天子,皋陶做法官。瞽瞍杀了人,怎办?”
孟子答道:“逮捕他便是。”
桃应问:“舜不阻止吗?”
孟子答:“舜怎能阻止?皋陶是有依据的。”
桃应问:“那舜怎办?”
孟子答道:“舜抛弃天下,就好像丢掉只破草鞋。他偷偷背着父亲,逃到海滨住下,终生快乐,欣然忘掉天下。”[12]
 
舜在亲情、公义、权贵不可俱得的情形下,为亲情而舍弃了公义与权贵。朱熹集注说,舜所为是“天理之极,人伦之至”。现代论战中,郭齐勇说舜以伦常楷模垂范天下,启导人之所以为人的恻隐、羞恶之心。相反地,刘正清说舜徇情枉法,不配做道德楷模[13]。您说呢?
深入论战之前,请您再读一次原文。孟子答案最瞩目的,是舜背弃天下人民时的轻快感情。问题能这么简单容易,因为公义被摒弃在道德视野之外,根本不入他取舍的考虑。这是单轨道德的特征;与双维道德比照,就见轻重:石奢徇情纵放杀人的父亲,因为枉职枉法而自尽以谢天下。您说谁最值敬佩?
舜是儒家性善论的典范。孟子说“舜明于庶物,察于人伦,由仁义行,非行仁义也”,“闻一善言,见一善行,若决江河,沛然莫之能御也。”总言之,“尧舜,性之也。”[14] 舜不必遵行外在的仁义规则,因为他的仁义像洪水般涌发于善良的本性。但在这具体大事上,是非、恻隐、羞恶等道德本心丝毫不见呈现。舜的行为到底示范了什么仁义道德?
血浓于水。亲亲相护是亿万年来生物进化的成果,载在我们的遗传基因,可谓是道德感情中最深固最普遍的了(见第3.6节)。亲亲是人类的本性,但不是特性;禽兽也分享。母狼可以舍身护幼,猩猩以血缘聚居,事例不胜枚举。连朱熹也承认,单是亲亲,并不能分别人与禽兽[15]。
亲亲相护是道德的萌芽,不过是很脆弱的萌芽。脆弱的不是亲情,而是道德。亲情强韧深厚。优惠容恕、甚至偏袒包庇亲属是人之常情。若没有其它道德原则的有效制衡,很容易便会发展出徇情枉法、皇亲国戚持宠横行等温情脉脉的腐败。古今贪污官场中牵丝攀藤的亲戚关系,可谓是亲亲的无理泛滥。贪官并非存心危害社会,不过是单轨思维、坐井观天,只见亲情关系、不理旁涉的因果而已,或许还能引孟子自辩:“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”、“尊亲之至,莫大乎以天下养”[16]。
怎样一面维护亲情私德,一面防止它的腐败流弊?扩大道德视野,培养公义、发展健全的法制是个通常的答案。战国时法家思想抬头,立法抑制宗法封建血缘贵族的横行霸道。历史背景会帮助我们了解桃应之问。不久之前,商鞅在秦执政。太子犯法,他不能刑罚太子,但罚了太子师傅,一责师傅们教导不善,二示“刑无等级”“立法分明,不以私害法”,法律下人人平等的理想[17]。商鞅的处境其实两难;日后太子即位,他马上遭殃。可是他设法兼顾双方,显示君情和国法两维的宏观道德空间。
商鞅的事迹想必传遍列国。桃应假拟一个类似的故事以探讨涉及的道德问题,所以首先问皋陶执法,应怎样做?孟子的答案比商鞅更绝:皋陶只见国法,丝毫不顾人情,如朱熹注:“皋陶之心,知有法而已,不知有天子之父也。”这法律的极端冷酷形象,来源不是法家,而是孟子以及道统的描绘。
孟子的皋陶设想,表面看似乎战国楚简中的“门内之治恩掩义,门外之治义斩恩”,其实分别巨大。门内外的恩、义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道德。但孟子故事中,皋陶代表的法律只是一种舜无能取缔的固有权势,没有道德分量。“舜恶得而禁之”,不得的是权力,不是道理,所以舜没有试图改良法制等理性考虑。法制与儒家伦理凿枘难合。明文法律初公布,即遭孔子强烈反对[18]。然而螳臂挡车,百多年后,法律的权威已不可动摇了。孟子无奈接受,不过把它与道德斩为无可调协的两橛。法只等于刑,守法不算是道德,所以舜犯法劫狱才能成为独占道德高地的“天理之极”。这与法治对立的人治主义,是儒家的基本思想[19]。
先秦法家与现代法治一样,皆视法律为重要的道德价值。它们的两维道德观比孟子的皋陶近人情。亲情是人性,而深植本性的意向很难抝转。很多父母都有经验,若违背孩子的性情,无论怎么强逼也不能成功,只有大家痛苦,孩子一有机会便回复本性而行。法家深谙此理,强调立法必须观时俗、顺人情,如韩非说:“赏罚必于民心”,商鞅说:“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,则不成”,管子说:“顺于理,合于民情,则人民接受”[20]。法律一大功能是调协个人与社会、家庭与国家的要求,可以教化,但若太违反人情,就难以持久。
感情的需要外,人类必须繁衍,而儿女需要长时间养育才能自立。家庭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,传承基因、知识、习惯、价值、财富、地位。家庭安稳也是社会稳定的条件,而要凝结家庭,就必须维系家人的彼此信任。因此古今中外,社会都以不同形式保护家庭。国家法律一面积极地支持亲属关系、家庭财产、遗产传承等,一面消极地退让一步,不多不少留给家庭和成员一些宽容余地[21]。例如,差不多同时的中西古代,政府皆酌量与家庭分权。罗马法律赋予父家长大权,包括杀死不听话的家属。秦国法律把某些家庭内部的争执划为“非公室告”,不接受告讼,亦即授权家长处理[22]。
法律能容纳亲情而维持公义,因为它理性的概念开阔道德视野,不似儒家道统偏狭。道统的单轨伦理把道德价值局限于感性,只能把等差的感情逐步推广,无法容纳讨论公义问题的概念(图12a)。人之异于禽兽,在有理性,能创发“公平”之类比较抽象的道德价值。宏观的道德价值奠立两个标度,一维是以法律为骨架的公义,另一维是以亲属为核心的亲仁,开拓通融调协的概念空间,使亲情和公义可以做有限度的互换。例如,告发亲人的罪行有正面的公义价值,但损害家庭而且违反人的心理,在亲情维度有很大负面价值,所以一般情形下人们认为不合理(图12b中的A点)。很多社会承认亲情价值重大,所以法律退让一步,牺牲一点公平,宽容亲属知情而沉默不告发(B点)。怎样斟酌各种现实细节,平衡人性、家庭、社会、国家各方面的价值,阐明亲亲与其它道德原则的关系,尽量减轻亲亲与公平公道的摩擦,建立大多数人认为“合理”的限度(图12b中的弧线),这困难的工作是规范道德和实践道德的要务。
 
图 12。单轨和双维的道德价值,+,- 代表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。(a)感性的单轨道德不能容纳“公平”“公义”的抽象概念。(b)法治的双维道德容许亲情与公义作合理的互换:A.告发亲人的罪行;B.沉默不告发;C.犯法劫狱;D.坐视亲人罪犯伏法。儒家的单轨道德,缺乏概念分析A和D 的分别,B和C的分别。
 
合理准则的必须条件之一是明确详细、普遍而不自相矛盾。例如,说“亲亲互隐”合理,必须清晰地界定什么算是“隐”。“隐”一端可指消极的沉默隐瞒、不合作缉凶,另一端可指积极的作假供、拉无辜者代罪、消灭证据、窝藏庇佑、劫狱助逃。消极的“隐”只是不便缉凶,要公安警员另寻途径侦查。积极的“隐”直接破坏治安,损害公义更甚(比较图12b中的B,C点)。法律能宽容什么,为什么采取此宽容的限度,必须道德性、理性地讨论,分析说明。论战的问题就出在这里。
孟子的舜侵犯皋陶象征的明确法制,劫狱救杀人犯的父亲。刘正清指责舜徇情枉法,不合理。卫道者把舜的事例笼统纳入孔子“父子相隐”的思想,坚持两者同样合理,同样表率美德,其实是把“隐”的意义随意泛化挪移,鱼目混珠,连累孔子挨骂。
国家社会应该优容家庭亲情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之一,但这优容本来是有分寸有限度的。《论语》记载:
 
叶公说:“我乡里有个直率的人,父亲顺手牵羊,他出来告发。”
孔子说:“我乡里直率的人不一样:父亲替儿子隐过,儿子替父亲隐过,直率就在这里面。”[23]
 
《论语》也记载孔子的定义:“言及之而不言,谓之隐”[24]。“隐”指知情而不言,不揭发、不出证。孔子所谓“父子相隐”,针对叶公的“其父攘羊,而子证之”而发,符合这定义。根据林桂榛的详细考证,从孔子开始,一直到《大清律》,中国传统“亲亲相隐”的习俗以及法律,“隐”字的具体定义都一样:“有罪相容隐”“亲属相为容隐”,都指知而不言,隐而不告,不是其他什么含义。传统律法多入罪“知奸不告”,所以特别申明例外,网开一面以优容亲情伦理[25]。这种法授的“沉默权”通情理,在世上相当普遍。例如现代美国等地,也法许夫妻或其他家人互相隐私,保持沉默,不必出堂作证,减少人们陷入亲情公义选择两难的困境。
孔子“父子相隐”本来甚有分寸,只指不告发指证,可谓合理。可惜历来儒生把它模糊泛化,变成包庇一切,破坏了合理性。孟子的舜积极犯法劫狱,为亲情伦理而破坏维护社会安宁的法律,比消极的针口严重得多了。儒生不分好歹,硬把它当作“亲亲相隐”的具体事例。这样混淆概念、冤枉孔子、背离历史事实,使儒家思想难为现代人接受,难怪引起理直气壮的批评,说儒家不以践踏公义法律为耻,反而捧它为美德,作为教化的榜样,其实滋生腐败。
从个人观点看,积极地揭发父亲难为,然而舜并不需要这样做;他只要消极地不阻碍杀人凶手伏法便成,这是最基本的奉公守法道德。古今中外,凡有法律秩序,就有这要求,是有道德理由的。报复与亲情一样是人的本性,两者皆有深固心理基础[26]。儒家更鼓吹父仇不共戴天,以复仇为天职[27]。瞽瞍杀人,死者的子女有道德义务天涯海角追踪寻仇,舜休想逍遥快乐。然而怨怨相报,祸及无辜,不但死伤累累,而且扰乱社会。为了保护社会安定,法律背上复仇的责任,公平处理罪行,把个人的复仇心性升华为社会的报应公义[28],禁止私仇,以维持秩序。秦末刘邦入咸阳,与民约法三章“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”,即表达了一个源远流长的道德概念。
治安是人们对政府的最大要求之一。要法治成功,必须大家容忍合作。执法者不偏私,人民不侵犯法律,让它公平地执行职责,是每个社会成员的道德。就算杀人犯是父亲,也应忍悲让他坐牢,这是报应公义要求个人为大众安宁而作的合理牺牲(图12b中的D点)。如果像卫道儒者所说,这点也会“损害整个社会伦理,引起伦常秩序的坍塌”[29]。那意味儒家道德与法律法治势难两立。监狱中的罪犯多有亲人,如果人人都效法舜,为伦常亲情而犯法劫狱,那么法律秩序势将坍塌。为亲情而弃置法律,复古到怨怨相报的私仇世界,你说合理吗?
舜的处境比一般老百姓复杂。他是天子,有改变制度的权力,也有保护天下人民的职责;行动的选择特别多,道德的担当也特别重大。在法治的两维道德里,舜的困难不能全免,但可以减轻,因为价值视野扩大,提供较多规避的余地。战国时变法风行,可以设想舜宏观情理,操天子之权,斟酌合理地改良法律制度,譬如加置赎罪等条款,为天下人、包括他自己,提供一条较佳的出路;即调整图12b中的弧线,使它更合情合理。例如,汉初太仓令有罪当刑,其女缇萦上书文帝,自请入为官婢以赎父罪。文帝受感动,下令废肉刑[30]。文帝好刑名之学,不屑儒家的繁礼饰貌[31],采取黄老法家的解决方法,改良法制,显示眼光向前、有建设性的道德。可是孟子把法律与道德斩作两撅,封闭了这途径。
不改制,怎么办?春秋末年的石奢提供了另一途径。石奢是楚国的国 相,史称“坚直廉正,不阿从,不避事”。一次他巡县,路上遇上杀人,捕得凶手,发现是自己的父亲。他把父亲放了,回来自我囚禁,派人报告楚昭王,说自己因 孝纵父,但亦因此废法不忠,罪应死。楚王说:“你是追不上凶手而已,不该论罪,还是去继续理事吧。”石奢答道:“不顾父子私情,不是孝子;不遵守王法,不 是忠臣。赦我的罪,是君主您的恩惠;伏法而死,是我为臣的职责。”他自刎而死。司马迁写《史记》,特地为这等“本法循理”的官吏立传[32]。
舜和石奢一样,面临两难的处境:左亲情、右公职公义,双方皆有重大的道德价值,份量相若。两难处境揭露教条与道德的分别。平时唱唱“亲情万岁”“公义万岁”,就像卖矛的说矛利、卖盾的说盾坚,稀松容易。亲情、公义难以并存时,矛盾相对,使空洞教条与真实道德的分别,无所遁形。两难的处境最需要慎重道德分析衡量;怎样抉择,引哲人深思,是伦理学中的常见题目。
在亲、义不能兼得的两难处境中,舜舍义取亲,石奢舍生以全亲义,分别发扬单轨道德与两维道德。西方伦理学多兼重亲情、公义两维,深入详察双方情理,说悲剧冲突,凸显道德庄严、选择凝重,激发人努力思索,改良制度和态度,以减轻类似冲突的频率和强度[33]。同样地,石奢清晰解释了他的抉择理由,死得重如泰山。类似的事例,那时并不罕见[34]。可见两维道德,在先秦相当活泼。
孟子的“鱼与熊掌、舍生取义”脍炙人口。然而,如下一章分析,它胜在挑动感情,但对义理缺乏深思。这从所举实例的浅薄可见:宁愿饿死不肯吃嗟来之食,近乎意气轻生[35]。桃应提出舜的道德处境,本来是个取舍的好事例。然而,单轨道德容 纳不下两种道德价值,所以容纳不下真正的道德两难。孟子的回答里,石奢舍生维护的公义,形迹全无。统治者失职使民生凋敝,是孟子平时高唱的谴责,但在道德 两难处境中,却完全不见了。舜所见的可选项目,不是亲情或职义,而是亲情或王位的权益;不是一种道德或另一种道德,而是道德或非道德。事亲是仁之实,权贵是不义之利,本性全善得舜本来就视如草芥[36]。舍利取仁,弃职潜逃,道德价值一面倒,不用深思。孟子强调舜“如弃敝蹝”“终身欣然,乐而忘天下”。选择轻如鸿毛、极端容易,因为造成道德两难的公义,早已被丢到单轨的道德视野之外了。
舜有父子之情。瞽瞍所杀的人也有父母子女,他们也有亲情,为至亲无辜之死悲痛欲 绝,渴望法律还他一个公道。舜带瞽瞍潜逃,剥夺了死者亲属的一点安慰,但毫无同情恻隐之心,把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变成一句空话,有亏 推恩仁心。尧让王位给舜,是相信他能好好地治理百姓。百姓归附他,是信任他能为人民设想。舜弃国而逃,背叛尧及人民对他的信任,如同丢掉只破鞋,毫无羞愧之心,可谓不义。国家突 然无君,可能动乱伤民,他满不在乎。罪有应罚、杀人偿命是人民普遍要求的的报应公义,舜漠然不顾,毫无是非之心,可谓不智。舜身为君主,本有职责维持法律 公正,他失责违法,纵容行凶,逼人寻仇,有损国家体制、社会安稳,但欣然不顾。君仁莫不仁,君不仁莫仁;君义莫不义,君不义莫义。舜身为天下表率,但只顾 父亲不顾人民,为百姓立下犯法、为百官立下不负职责的榜样,不仁不义,伤风败俗,他乐而忘怀。
我 不能说舜应该怎么做,但肯定他不应该逃避以上儒家所重的道德考虑。可能考虑周详后,他仍毅然弃位携父出逃,但应该承担道德责任,或许不学石奢自尽,但至少 对尧、对受害者、对天下人民内疚自责,终夜长开眼以报,这才是有良心、值敬佩的道德选择。更正确地说,注重心性的儒家,要示范舜的崇高品德,应该摆明亲情 公义各种因果,显示舜在两难处境中,作“义我所欲也,亲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兼得,舍义而取亲者也”抉择时的沉重心情。对处境的宏观、对是非的分析、对受害者的同情、对所负人民的羞愧,非但标显郁勃情深、有道德担当的大丈夫气魄,更标显仁义的道德心如何应景呈现、导他抉择。这样的道德典范才能指导如何在心髓入微处用力,一面解释舍义取亲的正当性,另一面以缜密的道德理性制衡亲情,防止它无限膨胀、孳生腐败。
相反地,孟子的示范,以及道学家的诠释,皆道德眼光偏狭,拘于亲亲一点,不见天下人民,毫无责任心,思浅情薄,轻浮自是。现代人指出这典范的缺憾,卫道者非但不反省,还强硬反击,指控批评者灭绝六亲。他们说舜没有把亲情放在人民福利之上。舜的确没有思索计较二者的轻重,但这只是因为天下人民的福利在他心中根本不存在,就如朱熹注解:“但知有父,而不知天下之为大。”卫道者说舜作“道德比事业更重要”的抉择,是孟子思想极精彩、极重要处[37]。这是明把“道德”拘囿在亲情单轨上,否认职守的社会责任同样是道德价值。这等论调,进一步证实了梁启超的卓见:儒家偏重私德,使公德萎缩不振[38]。
舜为了亲情而有亏仁义公德,但总算弃了王位,厚道的不说他腐败。然而,不加深究不同吹捧歌颂。腐化的温床是那些把舜的行径奉为美德圭臬、以“道德”口号打压批评的单轨学说,因为这等教化鼓励人们把公义丢到脑后,摧毁了防范亲情泛滥而祸害大众的堤坝。

历史陋习理想化而成腐败

传说做天子之前,舜是一都之君,邀尧赏识,以二女下嫁。瞽瞍和象嫉妒,合谋打发他上谷仓顶缮修,放火烧仓;又打发他下井淘塞,堆土填没井眼。然而舜逃过大难,返回宫中。象不知哥哥死不掉,兴冲冲地跑到宫中去接收宝物以及两位美丽的嫂嫂,愕然见舜坐着弹琴,忸怩地说:“我好想念你呀。”
万章叙述此故事,继而问道:“舜对象说:‘我想着臣民,你替我管治他们吧。’难道他不知道象存心谋杀他吗?”
    孟子答道:“舜怎会不知? 不过象忧愁,他也忧愁;象喜欢,他也喜欢。”[39]
万章又问:“象天天谋策杀舜。舜做了天子,却仅仅流放他。为什么呢?”
孟子道:“舜其实是封象为诸侯,不过有人说是流放罢了。”
    万章说:“舜流放共公和驩兜、诛杀三苗和鲧。天下归附,就是因为他诛伐不仁之人。象最不仁,却把有庳给他为封国,有庳的百姓有什么罪过呢?别人便惩罚,弟弟便封赏,这是仁人的所为吗?”
孟子答道:“仁人对于弟弟,愤怒怨恨皆不存胸中,只是亲爱。亲他,便要使他贵;爱他,便要使他富。封他在有庳,正是使他又富又贵。自己做了天子,弟弟却是个普通百姓,可以说是亲爱吗?”
万章问:“请问,为什么有人说舜是流放象呢?”
孟子答道:“象不能在其封国中有所作为,天子遣派官吏治理,缴纳贡税,所以有人说是流放。象岂能暴虐百姓呢?不过舜想时常见到象,使象时常过来,‘不必待朝贡,平时也籍口政治而相接待’,就是这意思。”[40]
 
孟子坚持“父子之间不责善”;父子不应以道义相责,因为那会伤感情[41]。延伸到兄弟之间,舜也没有责备弟弟的过失,教导他改邪归正,只是一味仁恩。
万章关心的是政治和人民。象为了财色,连哥哥也谋害,其邪恶可知。这样的人有了权势,很可能暴虐百姓,所以万章抗议道“有庳之人奚罪焉?”让象管治臣民、称侯有庳,置百姓于险地,是统治者职守的公义问题。孟子却屡屡把话锋转到舜亲爱不记仇的私情,显示单轨道德和双维道德的分异。
要 明白孟子的答辩以及现代论战,一些关于封建制度的历史知识应有帮助。周初封建诸侯,绝大部份是有血缘的亲戚族人。管叔蔡叔随即叛变,使周王知道,亲属一样 会造反。为了控制和使用诸侯,王室设下朝见、纳贡等种种防范措施,其中最重要的就是《礼记·王制》所记:“大国三卿,皆命于天子”。天子派遣亲信担任诸侯 的最高层长官,通过他们操纵诸侯的行政、甚至军事,籍此削弱诸侯的行政实权[42]。从历史实践看,孟子所言,舜“使吏治其国,而纳其贡税,使象不得有为于其国”的措施,“不得有为”主要指造反或不纳贡,保护的主要对象是王,不是民。对于暴虐百姓,它的防范力微弱。从来鱼肉小民的王亲国戚,多数没有行政实权,有势有位就足以恣雎凌弱。有势无权的贵族骄奢淫逸,那时司空惯见。仗着“象喜亦喜”的天子哥哥溺爱包庇,象做诸侯,有庳的百姓有苦头吃了。孟子的辩说乏力,难消万章为人民感到的担忧和不平。
天 子派吏治诸侯之国,是封建制健康时的正常措施,不意味保民,也不意味流放。战国时人传说舜流放象。万章鉴于象的不仁,嫌罚得轻了。孟子认为仁之实就是亲 亲,说不应该罚而应该封赏;为了应付万章问难,才扯上派吏之说搪塞。细阅论舜两章,可见孟子其实没有深思过人民的遭遇。舜作都君时,知道象有意谋财害命, 其心邪恶,仍叫他去管理臣民,孟子就毫不介意,只猛赞颂舜的亲爱。
用人唯亲是宗法封建的习俗。“尧舜三代”成为儒家的完美理想,它表率的伦理教育把封建习俗道德化、理想化、泛化。孟子说“身为天子,弟为匹夫”是不仁。一百多年后,秦始皇统一中国,废封建、设郡县,不肯分封子弟。鼓吹恢复封建的儒生便用同样字眼,指责他“寡仁恩”[43]。今天也会有人责备秉公办事:“你身为大官,侄子做文员,不肯给他高职厚薪,真是没有人情道德!”这与孟子的理论同出一辙,可见它的影响深远。
战国中期,宗法封建经已日暮途穷,它的合理性经已四面楚歌。国家逐渐从家族中分离,兴建独立的体制,封邑外另设郡县。封建贵族没落,平民游士兴起,以能授职逐渐取代亲属世袭成为任官的主要渠道。孟子提倡复古,把世袭官爵、世袭官禄作为“仁政”的支柱[44],要“一切都依照传统的规章”[45]。然而,反对者多的是。别说墨家尚贤、法家尚能了,万章就认为在赏罚、任职的事上,政府应该一视同仁,不似舜般偏袒亲人。由此可见,同样的条件应该获得同样的对待的公平原则,早就在我国萌芽了。卫道者说这等用以批评舜不公的思想是西方的舶来品,实在亵渎了博大的中国文化。
为 什么万章所持的思想在儒家独专后被扼杀,以致舜溺爱象被奠定为无可置疑的圣王“美德”?为什么在今天,仍有儒者热衷用宗法封建为儒家的理想典范辩护?基于 感性的等差之爱,爱亲人多于爱外人,是儒家伦理的无上核心。它与基于理性的公平原则无法在单轨的道德价值内调协,所以有此无彼。孟子以亲亲之仁赞美舜封赏 象,道学把它奉为“天理之极”,现代注译歌颂它“仁至义尽”。只亲亲便尽了道德,没有丝毫余地可以留给公平的概念。朱熹说“舜之心无一毫有我之私,是以能公天下之善以为善”[46]。舜偏袒象的“公天下”,只可能是单轨道德的井蛙天理,提供文饰腐败的籍口。

[1] 《孟子· 腾文公上》5.1。
[2] 《中庸》。《孟子·告子下》12.2。
[3] 《荀子·子道》。
[4] 《孝经·孝治第六》。《孝经》的作者,没有定论。它名列《十三经》,短而浅易,所以二千年来作为启蒙读物,广为传诵,深入民间,比只有士大夫能明的《诗、书》等影响更广。
[5] 历来评论孟子的〈舜窃负而逃〉,见黄俊杰《东亚儒学:经典与诠释的辩证》。台大出版中心 (2007),页405 - 416。
[6] 刘清平,〈美德还是腐败 – 析《孟子》中有关舜的两个案例〉,《哲学研究》2002年第4期;〈应当如何对待儒家伦理?- 《儒家伦理争鸣集》读后感〉,《博览羣书》2005年第2期。邓晓芒编,《儒家伦理新批判》,重庆大学出版社(2010)。
[7] 郭齐勇编,《儒家伦理争鸣集》,湖北教育出版社(2004);《〈儒家伦理新批判〉之批判》,武汉大学出版社,(2011)。
[8] 《韩非·显学》。
[9] 顾颉刚的考据力证所谓“历史”,虚构成份多于史实。事件越古老,出现在传说或史籍的时间越迟。儒家所引据的尧舜三代等“历史”,多是虚构歪曲,不为求真,但为宣传说教。见《古史辨》第二集。
[10] 《孟子·离娄上》7.11。
[11] 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119:3102。详见下述。
[12] 《孟子·尽心上》13.35。
[13] 郭齐勇,《儒家伦理争鸣集》,页17。刘清平,〈美德还是腐败〉。
[14] 《孟子·离娄下,尽心上》8.19,13.16,13.30。
[15] 朱熹说;“虎狼之父子,只是他仁上有一点子明。”《朱子语类》卷4。
[16] 《孟子·公孙丑下,万章上》4.7,9.4。
[17]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68:2231。《商君书·修权,刑赏》。
[18] 《左传》昭公29 年。孔子的主要论点是,法律威胁贵族治下的封建秩序,因为人民有法可依,就不必敬畏以前操刑罚的贵族了。
[19] 欧阳莹之,《龙与鹰的帝国,秦汉与罗马的兴衰,如何影响了今天的世界?》,中华书局 (2016),页307-310,312-315。
[20] 《韩非子·定法》。《商君书·壹言》。《管子·形势解》。详细解释,见欧阳莹之,《龙与鹰的帝国》,页92-93。
[21] 范忠信 1997。
[22] 欧阳莹之,《龙与鹰的帝国》,页52-53。刘海年,《战国秦代法制管窥》,法律出版社(2006),页69,84-6,364-77。
[23] 《论语·子路》13.18。
[24] 《论语·子路,季氏》13.18,16.6。
[25] 林桂榛,《亲亲相隐问题研究及其他》,中国法政大学出版社(2013)。
[26] E.Fehr and U. Fischbacher,Third party punishment and social norm. 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 (2004) 25: 63-87..
[27] 《礼记·曲礼,檀弓》。
[28] 公义 justice 分报应公义 retributive justice 和分配公义 distributive justice。对复血仇升华为报应公义的文明进步,希腊悲剧,Aeschylus 的 Oresteia 三部剧,有深刻的反思。俄瑞斯忒斯的母亲与人通奸,谋害了他的父 亲。他长大后杀了奸夫淫妇,亦即母亲。母亲之魂驱动原始的复仇三女神,日夜缠绕。俄瑞斯忒斯求助于大神阿波罗。阿波罗举儿子复父仇的道德责任,复仇女神不 买账,举母亲的血债。双方据理对峙,卒之诉诸女神阿西娜。阿西娜教雅典公民创设陪审团,投票判断此类案件。陪审团成五-五僵局;阿西娜自投一票,开脱俄瑞斯忒斯。同时,她也承认复仇女神所求有理,答应她们以公义女神的高贵身份,在雅典永受祭祀。
[29] 郭齐勇,《儒家伦理争鸣集》,页17。
[30]《汉书· 刑法志》23;1097-1098。
[31]《史记·礼书,儒林列传》23:1160;121:3117。
[32]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119:3102。
[33] 最出名的例子大概是希腊悲剧。说两个例子吧。Sophocles 的 Antigone 里,安提格妮的哥哥叛国,法定弃尸郊外,潜葬者诛。安提格妮基于亲情,葬了他,然后就义。国法与亲情相冲突,悲剧明显的同情后者。黑格尔论“正义与正义的冲突”,就举《安提格妮》为“黄金”案例。Aeschylus 的 Oresteia 三部剧更进一步,细说原始的亲、义冲突,如何化为文明的公义裁判,见注¥¥。
[34] 更多事例,参见黄建跃,《先秦儒家的公私之辩》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(2013),页231-234。
[35] 《孟子·告子上》11.10。
[36] 舜视权利如草芥,见《孟子· 离娄上》7.28。
[37] 杨泽波〈《孟子》的误读,与《美德还是腐败》一文商榷〉,《江海学刊》2003年第2期。
[38] 梁启超,〈论公德〉,《饮冰室文集》卷1。
[39] 《孟子·万章上》9.2。
[40] 《孟子·万章上》9.3。
[41] 《孟子·离娄上,离娄下》7.18,8.30。
[42] 杨宽,《西周史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(2003),页394。遣卿的制度要天子势强时才能实行。东周时天子衰微,无能遣卿,诸侯便全权独立,犹如小王国。
[43] 司马迁《史记》卷6。
[44] 《孟子·梁惠王下,滕文公上》2.5,5.3。
[45] 《孟子·离娄上》7.1。
​[46] 朱熹《孟子或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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